中新網河南新聞12月14日電 12月14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公布《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實施方案》。方案提出,現階段,可在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基礎上,在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方案》明確了疫苗選擇和時間間隔。在疫苗選擇方面,根據疫苗研發工作進展,所有批準附條件上市或緊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劑次加強免疫。優先考慮序貫加強免疫接種,或采用含奧密克戎毒株或對奧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進行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時間間隔方面,根據國內外真實世界研究和臨床試驗數據,結合我國疫苗接種實際,第二劑次加強免疫與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時間間隔為6個月以上。
《方案》要求各地要確保接種安全。要繼續把接種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規范組織接種實施。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落實接種單位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急診急救人員駐點保障、有急救設備藥品、有120急救車現場值守、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救治綠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種安全。接種單位要做好加強免疫的接種信息登記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時準確更新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和預防接種憑證中接種記錄相關內容。
《方案》還要求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高度重視并統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要加強對轄區內疫苗接種工作的指導,全面掌握工作進展。地方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接,做好工作協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人員所在單位積極配合地方統一安排,共同做好組織動員工作。要密切跟蹤監測各地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進展,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體系,完善疫苗全鏈條安全監管機制,持續加強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范。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工作的宣傳措施,重點宣傳加強免疫接種的目的意義,積極引導目標人群主動接種,特別要引導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種率。(本網編報)